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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

  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强化服务的原则,建成区域统筹发展、服务网络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保障措施有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服务格局。
  (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1.组建怀柔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怀柔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等进行准入管理,依法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2.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面积等因素,全区规划设置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每个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逐步与医疗机构剥离,独立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需房屋由区政府无偿提供。每个镇乡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镇乡卫生院转型或改建而成,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1.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突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及时掌握社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计划地实施干预措施和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常见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传染病防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社区康复、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的综合性健康管理与服务。
  2.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初诊制度和区内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双向转诊机制。
  3.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在保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落实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根据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康复保健、家庭护理、临终关怀等延伸性卫生服务。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合理配备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2000名服务人口配备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各1名;专科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和管理等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25%。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人员编制,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功能、服务半径及服务人口具体核定。加强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要通过学历教育、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镇乡、村卫生技术人员转型教育培训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鼓励退休5年以内的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后,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从医人员及乡村医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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