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
(怀政发〔2006〕2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不断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建立并逐步巩固完善,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已基本得到缓解,卫生工作对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但是,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卫生需求相比,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相比,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如卫生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行的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缺乏活力,卫生技术人员整体水平偏低等。这些问题已成为我区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针对这些问题,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京发〔2003〕8号)及《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健康为宗旨,完善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提高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群众医疗保健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大力推进健康促进,提高群众防病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战略大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我区卫生事业实现一个健全、两个完善、三个控制、四个提高的目标。即: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卫生服务功能、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控制传染病、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卫生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人均期望寿命。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