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担保资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1.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2.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3.市场销售旺盛,有订货合同,仅缺周转资金的项目。
(四)担保资金不予支持的对象。
1.投资类贷款项目。
2.弄虚作假、恶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企业。
3.企业或者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企业。
4.有逾期还贷现象,或与其他单位有经济纠纷的企业。
5.被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报的企业。
二、担保额度及期限
(一)单个项目担保最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以下6个月内的短期流动资金担保项目可优先支持。
(二)为单个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担保资金的申请
(一)申请程序
符合担保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区科委。
2.由区科委对申请项目的材料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后推荐给北京信利源担保服务有限公司。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担保资金支持,应提交以下材料,每份材料需单独加盖公章:
1.贷款担保申请书。
2.区科委出具的推荐意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5.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贷款卡内容查询。
7.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8.组织章程。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0.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1.有关人员(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等)简历。
12.股东会决议。
13.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14.公司简介。
1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新药证书、保健食品证书、用户使用报告、订货合同等)。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今后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四、申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