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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使用科技及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担保资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1.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2.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3.市场销售旺盛,有订货合同,仅缺周转资金的项目。
  (四)担保资金不予支持的对象。
  1.投资类贷款项目。
  2.弄虚作假、恶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企业。
  3.企业或者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企业。
  4.有逾期还贷现象,或与其他单位有经济纠纷的企业。
  5.被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报的企业。
  二、担保额度及期限
  (一)单个项目担保最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以下6个月内的短期流动资金担保项目可优先支持。
  (二)为单个企业或项目提供担保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担保资金的申请
  (一)申请程序
  符合担保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区科委。
  2.由区科委对申请项目的材料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后推荐给北京信利源担保服务有限公司。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担保资金支持,应提交以下材料,每份材料需单独加盖公章:
  1.贷款担保申请书。
  2.区科委出具的推荐意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5.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贷款卡内容查询。
  7.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8.组织章程。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0.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1.有关人员(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等)简历。
  12.股东会决议。
  13.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14.公司简介。
  1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新药证书、保健食品证书、用户使用报告、订货合同等)。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今后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四、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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