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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平原河网的综合治理。
  我区平原河网包括潮白河、怀河、雁栖河、大沙河、牤牛河和小泉河6条河流。结合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河网治理以保护水源为中心,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水土保持防线为重点,开展生态修复,减轻水土流失强度,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堤及内外坡绿化、堤顶硬化、河道治理等工程,最终达到防沙治沙的效果。
  (三)营造防沙治沙生态防护林网。
  通过造林营林形成京北绿色屏障、实现水源生态涵养,通过改造完善建成旅游沿线采摘休闲观光带,通过重点扶持促进中心城镇和新农村的绿化美化建设。到2010年,完成人工荒山造林10万亩,植树1300万株,飞播造林1万亩,生态林保护196.5万亩,四旁植树200万株,宜林荒山全部实现绿化,基本建成高标准的林业生态体系,高效益的林业产业体系,高水平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高品位的森林文化体系,高效能的林业服务体系。具体任务为:认真落实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爆破整地造林1.48万亩,植树136.2万株;荒山造林5.2万亩,植树348.8万株;灌木林改造1万亩,植树56万株;低质低效林改造6.8万亩,植树503.2万株。完成水源保护林建设1.7万亩,植树125.8万株。在风景区范围内完成景观生态林7500亩,植树55.5万株。完成飞播造林1万亩。完成大苗造林5625亩,植树41.6万株。大力实施生态林抚育工程。以公路铁路沿线、重点林区、风景区为主,由近及远,集中连片,村村规划,至2009年完成一遍抚育,2010年对重点地区再进行一次抚育。

  (四)加强对矿山生产企业的管理。
  建立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提高企业治理环境的责任意识,统筹考虑矿产开采与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强对矿山环保及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矿山企业的规范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森林植被恢复方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项措施,发现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严格相关标准和要求,关停一些规模小、市场前景差、环境破坏严重的矿山企业;对许可证到期后办理延续手续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关闭一些不符合要求的矿山企业。
  (五)治理已有废弃砂石坑。
  通过削坡卸载或堆载、消除不稳定斜坡、种草植树等工程治理及绿化措施,对分布在白河或潮白河河床两侧、涉及7个镇乡、总面积约99.2平方公里的43个大型沙坑(不含河床)逐步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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