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文件的通知
(怀政发〔2006〕3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6〕4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意见》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予以落实。
一、区环保局负责,按照《意见》精神,结合怀柔实际,尽快提出我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并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二、各镇乡、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自身职责,认真抓好本单位环境保护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