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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一)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本区新生劳动力就业前都要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凡技术要求高、操作规范严格、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以及生产安全的行业和工种,必须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职业学校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属于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职业(工种),必须从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区劳动保障局要加大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并给予处罚。
  (二)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区劳动保障局、人事局要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为区职业学校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便利;区教委要制定职业工种与学校专业对等取证制度,统一组织实施职业学校的培训取证工作,确保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衔接;职业学校要对学历教育的课程和教学内容、教学安排进行改革,积极探索学校教育直接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的教育模式,为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获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职业学校要将职业指导作为学校工作重点,设立实习就业指导机构,开设就业指导课程,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或自主创业。区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要健全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地或异地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便利条件。
  七、加大投入,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区财政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十一五”时期,对职业教育投入专项经费,重点支持职业学校、14个镇乡成人学校建设和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充实教学设备,保证对师资培训经费的支持,建立职业学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奖励基金,支持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农民培训和市民素质提高培训。“十一五”时期,所有镇乡成人学校以及80%的村成人学校要达到市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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