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市政府分解的控制指标,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县市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宜安发〔2011〕7号)中所列内容。
二、考核时间
对县市区的考核从2011年12月5日开始,12月1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联系。对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的考核于2012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考核要求,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主要方式。主要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进行考核。听取县市区政府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调阅相关资料,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乡镇、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现场检查不少于2个乡镇、1个部门、3家企业),并随机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所在地方、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相关情况,力求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做出全面、客观、公正、公平的评判。对每个县市和夷陵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天,对其他各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天半。
(二)考核组人员及分工。市政府成立7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具体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长:黄春(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各1名科级干部
联络员:杨辉(市安全监管局副主任,13872628355)
被考核单位:五峰自治县、猇亭区
第二组
组长:陈秀全(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各1名科级干部
联络员:肖云舫(市安全监管局科长,1330720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