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内业整理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0日)。完成数据、图件资料的核实、分析、整理及专题研究。
(四)计划编制阶段(2012年1月11日至1月31日)。依据相关调查分析和研究,编写供应计划草案,统筹确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各县市于2012年1月上旬将供地计划编制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五)计划报批阶段(2012年2月)。在广泛征询各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供应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完成相关报批程序并公布。
四、职责分工
宜昌市城区2012年国有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一)各区人民政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辖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需求计划,并协助编制相应计划。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计划,并协助编制相应计划。
(三)市房管局负责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计划,并协助编制相应计划。
(四)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各类建设用地规划资料,并协助编制相应计划。
(五)市住建委负责提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计划,并协助编制相应计划。
(六)市招商局负责提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计划,并协助编制相应计划。
(七)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城投公司、宜昌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本行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计划,并协助编制相应计划。
(八)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与计划编制有关的数据资料。
各县市政府负责编制本地区2012年国有土地供应计划,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一项系统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程序复杂。各县市区政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用地需求调查分析,把握全局,兼顾主次,客观真实、科学合理地申报用地需求。同时,还要根据2012年行业发展计划、政策导向与重点工作等提出土地供应建议,填报相关表格并附加文字说明一并提供给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夏谦,联系电话:6731087)。各县市区政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要组建工作专班,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