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定期定额纳税人以票管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鞍地税发[2003]104号)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内各分局:
为加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强化以票管税的措施,结合前一阶段各基层局在实施定额刮奖发票管理中的实际情况,现将定额刮奖发票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发票的提供方式和税款缴纳方式的规定
(一)原有内资企业(中央直属企业除外)、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1、分别核定定额的规定:各征收单位应对购买定额刮奖发票纳税人的流转税(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和所得税定额分别核定,并将核定的定额在发票购领簿上注明。①市内城区分局在分局内核定所得税定额,在税务所核定流转税定额;②千山分局、海城市局的税务所及台安县局、岫岩县局的分局征收大厅和税务所核定流转税定额,所得税定额在微机中不用核定,通过:“零散税款缴纳”征收,同时手工登记《定额刮奖发票所得税税款征收台账》。③纳税人在每月第一次购买发票时,应先在分局缴税窗口(千山分局、海城市局在税务所,台安县局和岫岩县局分别在县局征收大厅和税务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定额,凭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到发票销售窗口购买发票,扣缴营业税(服务业税率5%、娱乐业20%),并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
微机操作办法:
①市内城区分局的分局操作办法:在“纳税核定”模块中的“定额核定”子模块中进行所得税定额核定。在“发票管理”模块中的“定额发票核定”子模块中对出售发票时应扣缴税款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定。如出售发票所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汇总时国库不能自动带出,可在“纳税核定”模块中的“纳税核定录入”子模块中核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征收方式选择定率或查实,登记种类是“05”的非建账户不影响申报率。
②市内城区分局的税务所操作办法:在“纳税核定”模块中的“定额核定”子模块中进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的定额核定。
③千山分局、海城市局税务所、台安县局、岫岩县局的分局征收大厅和税务所的操作办法:在“纳税核定”模块中的“定额核定”子模块中进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核定。所得税在微机中不用核定,征收时在“个体征收”模块中的“零散税款缴纳”中缴纳,同时手工登记《定额刮奖发票所得税税款征收台账》。在“发票管理”模块中的“定额发票核定”子模块中对出售发票时应扣缴的税款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定。
2、购买定额刮奖发票的纳税人补交税款的规定:定期定额纳税人购买定额刮奖发票所缴纳税款不足定额的,必须补缴其差额部分(但不提供发票),否则,不提供下月的定额刮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