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控管:建立健全税源管理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采集和分析税源管理数据,建立税源管理数据指标体系和税源分析的数学模型,提供税源分析手段、方法和指标;指导基层地税所制定税源管理制度和方案,开展税源分析,并据此指导纳税评估工作;针对所辖税源变化趋势,按照地区、行业、企业、税种、时限等对所辖税源实施结构分析监控,侧重对影响本地区行业税负的关键指标及其增减变化的分析监控;把握税收与经济的对应规律,预测税收收入能力;分析宏观税负、行业税负及其变化规律,并作地区间比较;定期发布税负情况,提出税负预警指标。
对辖区内重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申报纳税、代扣代缴、综合经济指标、行业税负以及税务检查处理等各类动态情况的分析监控;重点税源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兼并、股权重组、投资转让、破产、处置大额资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变更生产经营范围、进行基本建设投资,发生重大的盈亏、资产损失等情况时,采取相应税收管理对策。
外部税源数据采集: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国税、公安、计委、经贸、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公路、国土资源、农机、统计、水务、房管、商务、海关、劳动、城建、交通、外汇管理、技术监督、各金融机构等部门配合,建立协税护税网络,拓宽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渠道,制定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制度,获取外部数据;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披露的信息中取得涉税信息;结合各级协税护税、部门配合等各类相关统计分析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综合分析及税源的动态监控和精细管理。
内勤:收发、登记、传递各种文件资料;有关税源分析、统计报表;归档资料管理;办公用品和税收文书的领取、发放及保管;业务会议记录及重要原始资料复制及保管;对采集的各种税源数据进行加工、分析,与各部门共享;科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 地税所的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税源管理,对所联系纳税人进行税务评估,实施税务服务等。税收管理员所获信息要记录归档,实行共享,税源管理重要事项由部门集体研究。税收管理员实行定期轮换。税收管理员职责具体包括税源监控、日常检查、调查核实、税务服务等四大类。
税源监控:监控辖区税源户籍登记及变动,管户生产经营基本情况,重点税源企业、关联企业交易和财务会计指标及税收收入情况,中小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负责相应的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定期进行税源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