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新系统上线有关工作安排意见
(鞍地税发[2006]79号)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内各分局:
按照省局“金税三期”新系统上线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意见明确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实施双定户(定期定额户)纳税核定信息录入。
2、实施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或定额核定信息录入。
3、实施减免税、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当期)文书的录入。
4、实施非正常户处理。
5、实施欠税(费)数据录入。
6、实施票证初始化。
7、实施对期初录入数据检查(11张表)。
8、实施岗责体系分配。
9、实施新纳税申报表的发放及内外部培训。
10、实施对基层工作人员操作新系统进行申报、征收计算机处理的培训。
11、建立快速反应的内外部咨询工作组织制度体系,重点解决申报表启用初期,内外部业务处理的咨询。
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见附件1:《“金税三期”工作安排时间表》。
二、工作方法
1、双定户(定期定额户)纳税核定信息录入。采取对按月申报户用省局开发的导出软件,将旧系统中的双定户定额数据导出到文本文件中(新系统只设置按月申报户导入软件),然后使用省局下发的双定户导入软件将文本导入新系统。导入的文本数据,其中各条数据对应的纳税人必须已经在新系统中完成税务登记和税种登记。双定户核定信息从旧系统导出需排除以下项目:
(1)以票管税户、减免税户(全免但旧系统中有定额),申报的纳税期限确定为“季”、“半年”、“年”等的纳税人。这三个项目录成纳税人编码清单,凡清单中所包含的纳税人不导入新系统;
(2)非正常户不从旧系统导出;
(3)单独核定企业所得税户不从旧系统导出;
(4)定额为零户或无核定户不从旧系统导出;
以上5项排除项目可通过计算机进行处理。
2、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或定额核定信息录入。采取手工操作方法,逐户录入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