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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电子报税推行工作实施意见


  告知事项:

  1.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2.数据电文申报以税务机关收到申报数据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人还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税务机关。

  填写须知:

  1.本表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设置。

  2.填写说明:

  税务机关意见:对批准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的,应注明书面报送有关资料的期限和要求。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附件2:
  委托缴税协议的签订流程及文本

  签订流程:

  为规范税务机关、纳税人、纳税人开户银行签订委托缴税协议(即三方协议)的签订流程,避免由于纳税人开户银行不具备法人资格造成协议无效,减少签订环节,方便纳税人和开户银行。现将签订协议流程说明如下:

  一、系统上线前统一签订协议的流程

  1、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协议并盖章,同时纳税人授权税务机关签订协议。

  2、人民银行组织具备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上级行)统一与税务机关签订协议,开户银行盖章并留存一份。

  3、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并将另一份交纳税人。

  二、系统上线后签订协议的流程

  1、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协议并盖章。

  2、纳税人持协议到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收集后交其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行由其统一签订协议,签订后留存一份并将其余两份交纳税人。

  3、纳税人持协议交税务机关,税务机关通过系统发起三方协议验证。待商业银行返回验证成功后留存一份并将另一份交纳税人。

  协议文本格式:

  委托缴税协议书
  No.

  甲方: XXX税务局

  乙方: XXX 纳税人

  丙方:XXX商业银行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基金、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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