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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杨行镇康桥水都第一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杨行镇康桥水都第一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宝府〔2007〕68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7]7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康桥水都第一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至竹韵路,南至泰和路,西至蕰川路,北至水产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老年活动室设在莲花路2600弄88号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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