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民工合理就业,对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行业要按照基本上岗标准,实施培训指导。区内有办学资质的机构对报名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要积极组织,提供优质培训,努力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素质。真正做到宝山的农民工“时时可学,处处可学”。要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培训机制,逐步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正常渠道。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宣传、司法等部门要根据农民工的实际,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式地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采取浅显易懂、形象生动、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农民工政策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与维权意识。要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司法等部门要把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列为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要以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外来人员聚集地建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点,在全区形成一个全方位、立体的法律援助体系。
七、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的基本医疗服务
加强农民工的卫生防疫和疾病预防控制。做好农民工及其子女的传染病防治,积极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提高农民工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继续保证农民工子女享受免费的计划免疫服务。对农民工发生重点传染病的检测、治疗费用,实行与本区居民同样的减免政策。搞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农民工享受与本区职工同等职业病防治待遇。依法打击非法接生、非法堕胎、非法行医等行为。
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继续完善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以居住点、工作点、分娩点为抓手,落实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责任,依法落实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常住农民工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发放,实行农民工孕检定点服务,积极为农民工提供生育指导、优生优育、避孕节育、预防艾滋病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加强对农民工孕产妇的管理,落实孕期保健服务,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八、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合力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简便、实用的房屋租赁管理新机制。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依法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登记备案证明》。积极探索,多渠道推进完善农民工集中居住模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九、推进居住证制度,实施外来人口分层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