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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杨行镇杨泰公寓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更名为梅林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杨行镇杨泰公寓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更名为梅林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宝府〔2007〕17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7〕2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杨行镇杨泰公寓居民委员会调整管辖范围并更名为梅林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起杨盛河,南起杨鑫路,西至北上海广场,北至桃园港。居委会办公用房设在梅林路666弄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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