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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宝山区“十一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域“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情况表

行政区

2005年现状值
  (吨/年)

2010年控制目标
  (吨/年)

十一五期间增加值
  (吨/年)

指标分配说明

友谊路街道

20

20

0

已创建基本无燃煤区,不得引进高污染燃

张庙街道

9

9

0

已创建基本无燃煤区,不得引进高污染燃

吴淞街道

14

14

0

已创建基本无燃煤区,不得引进高污染燃

高境镇

24

24

0

已创建基本无燃煤区,不得引进高污染燃

淞南镇

96

96

0

准备创建基本无燃煤区,不得新增二氧化硫总量

庙行镇

6

6

0

准备创建基本无燃煤区,不得新增二氧化硫总量

大场镇

343

343

0

准备创建基本无燃煤区,不得新增二氧化硫总量

杨行镇

178

278

100

适当支持工业区发展

顾村镇

738

838

100

适当支持工业区发展

罗店镇

411

511

100

适当支持工业区发展

月浦镇

1171

1271

100

适当支持工业区发展

罗泾镇

300

400

100

适当支持工业发展

宝山工业园区

120

920

800

宝山区产业发展区域,正在开发,大力支持工业区发展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

86

186

100

适当支持工业区发展

吴淞工业区

1000

1000

0

处在中心城区与新城区域,限制发展

区政府掌握

--

766

766

用于支持“十一五”期间关系全区发展的重大项目

总计

4516

6682

2166

完成宝山区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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