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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宝山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复函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宝山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复函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宝府〔2006〕98号)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宣传部:
你部《关于提请命名宝山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事的函》(宝委宣[2006]17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命名以下3家单位为宝山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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