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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2006―2008年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2006-2008年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宝府〔2006〕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自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加强了对水环境整治的投入,强化了河道生态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水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改善了区域城乡面貌,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提高了区域的城市综合竞争力。
  2006-2008年宝山区水环境整治是实施宝山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区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推进区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水环境建设成果,结合宝山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对水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水环境面貌,特制定宝山区2006-2008年水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区委提出的“乘势而上,和谐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治理,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统一、区域建设与管理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统一,着力提升区域水环境整体质量,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和面貌,努力构建生态、生活、生产相协调的现代化滨江新城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
  (二)坚持以水环境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区域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强化改善水质。
  (三)坚持立足区情,服务全局,紧扣区域发展战略,强化服务意识。
  (四)坚持科学治水,突出综合整治,强化生态修复。
  (五)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六)坚持城乡统筹、重在实效,强化“三重三评”机制。
  三、总体目标
  通过新一轮三年水环境整治,使宝山区的水环境总体质量基本达到上海市平均水平,河道面貌得到根本性改善,污水收集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提升,水环境、水生态初步形成,重点区域内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为构建和谐、生态宝山创造良好条件。
  (一)外环线内骨干河道得到全面整治,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北部地区骨干河道30%完成综合整治,镇、村河道得到全面治理,四类水体明显增多,实现区域“岸洁、水清、有绿、畅流”的和谐水环境。
  (三)南部地区污水纳管率达到90%,逐步建设和完善北部地区的污水收集系统,北部地区污水纳管率达到50%。
  (四)加强区域水环境治理研究,初步形成区域水景观、水生态。
  四、主要任务
  建设一个与宝山区城市发展相适应、满足全区人民群众和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水环境,更加突出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提升,水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包括污水系统建设、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河道违章建筑拆除、垃圾清理、绿化建设、水质监控等若干个水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
  (一)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和截污纳管
  1、实施目标
  (1)南部地区市政污水收集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污水纳管率达到90%。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部地区市政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纳管率达到50%。
  (3)建设完善各镇、工业园区内部的污水收集体系,逐步杜绝工业污水直排河道现象。
  2、工作措施
  (1)污水管网建设与截污纳管
  进一步加快区域污水管网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合完成合流污水治理三期、苏州河截污三期、西干线改造项目在宝山的实施工作;全面推进合流污水治理三期、苏州河截污二期、苏州河截污三期、西干线改造项目服务区内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大力推进西城区、罗店新镇、罗店老镇、罗店四高小区、罗泾新镇、顾村新镇、盛桥居住区、月浦沈巷村雨、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及污染源截污工作;抓紧论证和启动泰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真大路、大场河路、规划一路、蕰川路、月罗路等污水干管的建设。
  (2)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与污染源截污纳管
  按照宝山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区工业园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为宝山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完成宝山城市工业园区、顾村工业区、杨行工业区、罗店工业区、月浦工业区、宝山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建设与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到2008年,实现工业园区污水纳管率100%。
  (二)河道综合治理
  1、实施目标
  (1)完成中心城区骨干河道的综合治理,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建设防汛、排涝、景观相协调的城市水系。
  (2)完成北部地区30%骨干河道的综合整治,两岸环境得到全面整治,镇、村级河道得到全面治理,四类水体明显增多,实现“岸洁、水清、有绿、畅流”的和谐水环境。
  2、工作措施
  (1)完成202条村级河道的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区域内中小水系的两岸环境。
  (2)积极开展81条镇级河道的综合整治,优化镇域骨干水网的布局,提升水环境质量。
  (3)用三年时间完成新槎浦、湄浦二期(江杨北路~北泗塘)、荻泾三期(月罗路~老顾泾)、沙浦一期(沪太路~杨泾)、杨盛河四期(宝安公路~郊环线)、杨盛河五期(月罗路~顾泾)、荻泾四期(电台路~水闸)、荻泾五期(杨南路~宝安公路)、马路河三期(潘泾~月新路)、西、南泗塘绿化建设及10条中小黑臭河道生物治理。
  (4)服务重点区域建设的需要,积极配合和做好相应水系调整和创建工作。
  (5)完善河道水质监测管理体系,形成良好的水环境质量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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