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宝山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OO六年三月八日 宝府〔2006〕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市政府要求,围绕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这一主线,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基本医疗服务。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精神,结合宝山实际,扎实推进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为抓手,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全区居(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要建立1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提高医务人员素质。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监督执法三大体系,提高居(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配置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的精神,每个镇、街道基本做到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每10万人左右建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产属镇人民政府所有,其财政管理体系应列入镇人民政府的预决算,建立完善的各级政府投入补偿机制。
(二)提高内涵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坚持向社区卫生服务方向发展,开展全科诊疗,确保辖区居(农)民的基本医疗,使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努力建设成为以全科为主的会诊中心,以公共卫生为主的调度中心,以提高诊治水平为主的体检中心,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的健康教育中心,全面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三)组织全科团队,夯实社区卫生服务基础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全科团队深入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家庭为单元,建立家庭健康档案(2006年建档数要达到84万人),相应配备户籍医生,建立家庭健康责任制,签订双向承诺书,动态管理健康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形成“让医生走向家庭、让家庭拥有医生”的服务特色。做到中心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双向转诊与建立家庭病床相结合,慢性病干预与健康咨询相结合,使居(农)民小病不出社区(村宅),大病及时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