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宝山区2003-2005年度卫生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二OO六年二月九日 宝府〔2006〕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从2003年开始,在各有关街道、镇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卫生创建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高境、月浦、庙行、淞南、顾村、罗店、大场等镇紧紧围绕变样目标,坚决突破城乡建设和管理中的瓶颈,努力争创国家卫生镇和上海市一级卫生镇。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强化了行业卫生管理规范、开展了广泛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不断完善了镇区功能,提高了社会大卫生综合管理水平,使全镇的市容、环境、卫生总体面貌有了新的提升。一是镇域面貌更趋优化。在创建国家卫生镇和上海市一级卫生镇工作中,一些城乡环境建设和管理的瓶颈得到突破,促进了城乡环境面貌的显著改观,镇域环境面貌得到了全面提升。二是市民素质更趋优化。市民群众是卫生创建工作的主力军。月浦、庙行、罗店、大场等镇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强化市民教育,从根本上进一步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文明健康行为。三是行业卫生管理更趋优化。一些多年未能解决的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在创建国家卫生镇过程得到了有效解决,行业卫生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在卫生镇创建工作中,区爱卫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中突出重点,采取行之有效整改措施,抓住薄弱环节、解决热点问题,确保了卫生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
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对卫生创建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并与有关镇、街道通力合作,确保了各项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在整个卫生创建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卫生创建工作的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授予高境镇、月浦镇、庙行镇卫生创建工作优秀奖;
授予淞南镇、顾村镇、罗店镇、大场镇卫生创建工作先进奖;
授予区爱卫办卫生创建工作优秀组织奖;
授予区建设交通委、区卫生局、区市容局、区环保局、区食品药监分局、区城管大队卫生创建工作合力推进奖;
授予下列20位同志为卫生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金晓辉 区经委
王志华 区建设交通委
李士华 区卫生局
于秋华 区市容局
明正东 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