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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宝山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有关部门要从体制和机制上完善区血液管理机构的组织建制,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落实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经费,保障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扎实推进行动规划的各项工作,明确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2006年是“宝山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三年行动规划(2005-2007年)”(以下简称“行动规划”)的关键之年,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大与各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沟通,细化行动规划中的各项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进度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辖区内自愿无偿献血工作。
  区血液管理机构作为行动规划的具体实施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各项职责,落实行动规划中的各项工作。要提高无偿献血工作的应急能力,制订无偿献血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缺血、血液偏型等突发事件。要积极探索自愿无偿献血的管理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开拓血源。要做好无偿献血志愿者的关爱工作,通过建立无偿志愿者健康档案和制定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来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要与区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打击“血头”,杜绝雇人卖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液安全。要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指导,杜绝各种血液报废的现象,及时向市采供血机构反馈医院用血情况,保障血液提供。
  三、积极创新无偿献血的工作模式,提高公民自愿无偿意识
  各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献血法》《献血条例》和献血常识的宣传,提高市民积极参与自愿无偿献血的意识,将无偿献血与本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各镇、街道要将无偿献血工作与当前广泛开展的建设健康城区工作相结合,倡导“我健康、我献血”的健康理念。要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坚决杜绝献血中雇佣他人卖血的现象。要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广泛动员公民参与自愿无偿献血,在本辖区和单位内部组建好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要落实对无偿献血人群的关爱机制,与区血液管理机构、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档案,定期为无偿献血者提高健康咨询。
  2006年各镇、街道募集的无偿献血目标为公民总人数(包括户籍人口数、农业人口数、外来暂住人员)的1%,各单位募集的无偿献血目标为缴纳养老金人数的5%。各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区血液管理机构做好2006年的无偿献血工作,实现本区无偿献血13525万人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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