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宝山区百路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宝府〔2005〕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2003年-2005年,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第四次党代表提出的“一年小变样、三年中变样、五年大变样”目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规模空前的百路环境整治大行动。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改善道路周边环境,提高道路质量,美化城市面貌,方便群众出行,确保道路畅通为工作目标,用三年时间对全区338条道路有序、有效地进行了全面整治。在整治中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创建“卫生城镇和优美城镇”,并在百路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创建了一批文明样板路和景观道路。在三年百路环境整治过程中,领导带头,全民参与,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地按时圆满完成了百路整治任务,使全区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有力地提升了宝山城乡环境面貌,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为“三年中变样”的亮点。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百路环境整治的先进事迹,激励全区广大干部和群众团结一致,进一步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整治,为全区实现“五年大变样”目标而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加快把宝山建设成为现代化滨江新城,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三年来在百路环境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授予月浦镇等16个单位和部门“宝山区百路环境整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邵雷明等30名同志“宝山区百路环境整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全区上下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继续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创新意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实现“五年大变样”的目标,不断开创我区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美和谐的环境,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宝山区百路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宝山区百路环境整治先进集体(共16家,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