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05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汛抢险的快速反应能力
  一是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责任制。防汛防台工作是保护我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稳定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防汛防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防汛工作领导机构,要认真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切实担负起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防汛防台工作的职责。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预案。汛前,各防汛责任单位要根据历年的防汛实践和今年情况的变化,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预案,把预案的重点放在防御突发性、超标准的灾害上,增强可操作性。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抓紧落实好各项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随时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
  四、加强防汛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发挥应有的防汛效益。
  抓紧防汛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防御能力,当前要抓紧做好海塘岁修工程、病危水闸翻建工程和防汛墙加高加固及维修段工程建设。要抓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在建防汛设施建设进度,确保按时竣工发挥效益。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控,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按节点目标,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各单位、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施工单位要抓好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防汛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
  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按照抓早、抓紧、抓好、抓落实的要求,充分抓好各项准备工作,在防汛检查中真正按照“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不放过,造成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有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的“五不放过”的要求,对所属地区的第一线防汛设施(包括防汛墙、海塘、江堤、泵站、水闸、下水道等)、各类道路、居民住宅易积水点,各类广告牌、玻璃幕墙等高空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地毯式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对市政、房产等建设工地,所有施工单位都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落实防汛排水措施,把周围地区排水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有关主管部门要随时督促检查,坚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积水,一旦发生此类问题,要从严查处。
  六、进一步加强防汛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数字防汛”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