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标准化基地县建设方案分别由厅粮油作物处、厅经济作物处、厅蔬菜处、省畜牧水产品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标准化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全局性的基础工作,厅系统各单位要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和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组织调度下,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形成工作合力,各司其职,重点抓好常德市、怀化市厅市共推农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基地县建设。各市州县农业(蔬菜)、畜牧水产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重视,成立由政府领导、农业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农业标准化组织领导机构,将农业标准化列入各级政府农业工作重要内容,广泛发动,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整体规划,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的实施。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厅各产业标准化基地县建设组织单位和各市州县农业部门,要按照省厅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到省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产业标准化基地县建设实施方案和常德市、怀化市厅市共建农业标准化实施方案经省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复后实施。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各地要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阳光工程”培训的开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增强全社会农业标准化的认识;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培训,将农业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培训到每个农技推广人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到每个基地,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强化农业标准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要建立会商调度制度,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农业标准化建设重大问题进行情况交流与通报,会商部署农业标准化有关工作;建立工作汇总制度,定期跟踪汇总农业标准化建设情况,调度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工作检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对农业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农业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采取通报、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各级通报;建立考核制度,将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工作任务明确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绩效考核。
为跟踪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进度情况,作好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调度,厅各主要责任单位和各市州县农业局、蔬菜局要向厅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州县畜牧水产局要向省畜牧水产局,分别于4月25日、7月1日、10月1日汇总一次农业标准化建设进度情况,于12月15日报送全年工作总结。5~6月,全省将组织督查组,对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9~10月,召开一次农业标准化建设现场工作会议。为做好今年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考核验收,年底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主要责任单位和各市州县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全省通报,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先进市州县明年农业标准化建设予以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