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农业标准化建设由怀化市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厅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其它市州农业标准化建设
以蔬菜、生猪、水稻、水产品等7~8个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做到五有:一是有规划及年度方案,制定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二是有标准及标准档案,着手产业标准体系构建,制定市县农业技术规范30项以上,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有标准作指导,并建立推广标准档案;三是有示范区及推进计划,每个产业办好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每个示范区有详细的推进计划,建立标准化基地30万亩以上、生猪标准化养殖规模达20万头以上。四是有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农业标准化组织领导、投入、调度、督查、考核评价和产销对接等工作机制;五是有管理及工作体系,建立市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乡镇监管站建设到位率100%,每个站明确2名以上(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并做到培训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由市州政府或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和蔬菜办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县市区农业标准化建设
1、国家标准化和监管示范县农业标准化建设
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结合项目实施,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要以蔬菜、生猪、水稻、水产品等4~5个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制定农业标准化推进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适应地方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每个县市区制修订农业技术规程10项以上,做到产业全程各环节都有标准可依。分层次抓好农业标准化核心区、推动区、启动区和引导区基地建设,要求“四区”建设规模达到产业生产规模50%以上,其中标准化基地要达到产业生产规模的30%以上。农业标准化基地亩平增收150元以上,全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其中标准化基地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农业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延伸到乡镇、村组(合作社)的农业标准化组织、投入、调度、监管、督查、考核评价、产销对接等工作机制,制定和推行农业良好操作规范。建立县乡两级监管体系,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2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培训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其它县市区农业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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