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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区管理工作的意见

  2.整治城区交通环境秩序。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区城管大队、区交通局等部门,加强对本区车辆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司机开车、酒后驾车、闯红灯、涉牌等4大类、20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进行查处。区城管大队牵头,加大执法力度,会同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认真开展“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
  3.加快老旧居民社区和“城中村”改造。龙山街道办事处、泉河街道办事处负责,会同区建委等部门,对城区无业主单位的楼房、自管楼房以及基础设施较差的楼房进行调查摸底,提出整治办法,制定管理措施,提高老旧居民社区卫生管理水平。怀柔镇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将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逐步实施,力争使“城中村”地区的卫生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二)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
  1.加快有形市场的升级改造。区商务局、工商分局负责,大力开展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专业(特色)市场、大中型物流批发市场等有形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经营消费环境;会同怀柔镇、区城管大队、区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加强对本区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清理摊前摊和市场通道堆物,规范摊位设置和商品摆放;督促市场落实卫生制度,成立管理机构,指导市场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怀柔镇牵头,会同区商务局和工商分局等部门,逐步完成南华市场的升级改造,完善各项设施;其他镇乡范围内的镇乡、村级市场,由各镇乡政府负责逐步改造完善。
  2.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区卫生监督所牵头,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强化亮照(证)经营,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市场及时督促整改;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商家进货渠道,强化监督管理,逐步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工地食堂熟肉制品和豆制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通过开展广播电视宣传、下发知识手册、组织卫生知识培训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会同区商务局、区教委、区建委以及各镇乡政府,对各类餐饮单位及民俗接待户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加大场所检查,严控疫源疫病。
  1.加大“五小”行业治理整顿。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本区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美容美发、旅店等行业经营场所的日常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规定,督促其严格落实消毒、防蝇、防鼠、防尘等项措施,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积极开展各项整治活动;会同区教委、区建委、工商分局、区城管大队等部门,定期对全区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以及店外经营餐饮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会同公安分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加强对洗浴场所经营人员的宣传培训,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所督促其办理卫生许可项目增项相关手续;会同区体育局等部门,加强对全区游泳场馆的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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