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阶段(9月26日-10月7日)为农户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汇总、上报乡镇政府阶段。
2.第二阶段(10月8日-11日)为乡镇政府审核、汇总、上报县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阶段。
3.第三阶段(10月12日-16日)为县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核实、批准阶段。
4.第四阶段(10月17日-20日)为资金兑现阶段。
五、工作要求
粮食直补工作继续坚持“稳定面积,健全档案,标准统一,规范操作,专款专用,明确责任”的工作思路,鼓励规模化生产、模式化栽培。粮食直补资金专项用于粮食种植补贴、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须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政策宣传不到位、面积填报弄虚作假、档案工作不健全、组织不力、延误资金兑现等问题。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粮食综合直补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为做好我县粮食综合直补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徐凤翔为组长的延庆县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县粮食综合直补的管理、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办公室,做好粮食综合直补的数据统计、核实及相关政策宣传等工作,及时指导、协调、解决村户在粮食综合直补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严格把好第一关。
2.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乡镇政府、村各级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粮食综合直补的各项政策,把党中央和市政府对种粮农民的关怀传达到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粮食综合直补政策实行问责制,各乡镇要认真执行粮食综合直补政策,严格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程序,认真核实种植面积和良种面积,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的乡镇、村,一经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4.统一标准,健全档案。粮食综合直补所用申请表、各级汇总表等由县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并逐级下发到乡镇、村、户。各级部门按要求如实、规范填报,并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粮食综合直补工作档案,要有各乡镇召开粮食直补会议、张榜公示、入户核查等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