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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农委关于2007年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补贴程序

  (一)农户申请

  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到村委会领取《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农户申请表》一式三份,按照粮食综合直补的范围和标准,如实填写种植面积、良种面积和补贴资金,并将申请表报村委会二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负责公示、确认。张榜公布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姓名、种植面积、良种面积和补贴资金数量。公示7天,接受群众的监督。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确认无异议后,填写《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式三份,报乡镇政府二份,同时,上报《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农户申请表》一套。

  (三)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负责审核工作。逐村审核无误后,填写《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乡镇级汇总审核表》一式三份,乡镇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乡镇级汇总审核表》报县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份,同时,上报《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

  (四)县政府批准

  县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工作。逐乡镇核实无误后,对各乡镇粮食综合直补资金方案进行批复。登记汇总《2007年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区(县)级认可汇总表》一式三份,报送市农委、市农业局各一份,备案一份。

  (五)资金拨付

  根据财政部要求,从2007年起全部采用“一卡通”(一折通)形式,直接兑付农民补贴资金。

  资金到位后,县财政局按照粮食综合直补资金拨付预案,及时向乡镇拨付资金。各乡镇财政科按照补贴范围、标准及直补资金使用要求,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六)资金兑现

  乡镇政府接到县粮食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意见后,开始对农户发放《北京市粮食综合直补通知书》。通知书中要分别注明粮食种植补贴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和综合补贴资金。通知书的存根交乡镇财政科,作为资金发放依据。农户凭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乡镇财政科领取粮食综合直补资金。

  四、时间安排

  (一)小麦

  小麦的直补资金兑现与玉米的直补资金兑现同步进行。

  (二)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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