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地税征管信息比对软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地税征管信息比对软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鞍地税发[2004年]116号)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内各分局:
  为加强国、地税合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经过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努力,国地税税收征管信息比对软件已经启用,现将软件的功能和使用要求说明如下:

  一、比对软件的基本功能

  1、登记信息比对。私营以上纳税人的登记信息,通过 “企业代码(技术监督局发)”、“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字段进行比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通过 “业主身份证号”字段进行比对。在查询月份内,对已在国税办理税务登记,地税未有登记信息的纳税人(含个体户),按国税主管分局分表列出其国税相关登记信息。

  2、变更信息比对。对在国地税都已办理税务登记、在查询月份内在国税局已办理变更登记的纳税人,将其国税变更后的主要登记信息与地税相同字段信息进行列表比对。在查询月份内,变更信息比对结果按地税主管分局分表列出。

  3、定额信息比对。对国地税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的国地税分税种定额信息进行比对。表一反馈国地税均纳入管理且均为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信息,在查询月份内,比对结果按地税主管分局分表列出;表二反馈经登记比对后地税尚未纳入管理国税已实行双定管理的国税定额信息,在查询月份内,比对结果按国税主管分局分表列出。

  4、申报信息比对。对在国地税均办理税务登记的私营以上纳税人,在查询月份内将在国地税申报缴纳的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合计数的3%与其在地税申报的教育费附加比对。在查询月份内,将地税申报缴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数小于三税合计的3%的纳税人的国税登记代码、国税两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数额、地税教育费附加申报数额信息按地税主管分局分表列出。

  5、国税稽查信息反馈。在查询月份内,国税已稽查结束且有查补税款的纳税人的相关国税稽查信息分表列出。

  6、国税欠税信息反馈。在查询月份内,对纳税人欠缴国税数额进行反馈,比对结果按地税主管分局分表列出。

  7、停业信息比对。对查询月份内因停业而地税不申报的纳税人当月国税有申报数据的相关信息进行反馈,以发现地税虚假停业现象。在查询月份内,比对结果按地税主管分局分表列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