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人员
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刘芸担任组长,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刘芸担任主任,市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由刘芸担任副组长。
二、建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整合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主任:王伯安(市人力社保局)
副主任:蔡福民(市委组织部)
徐水培(市人力社保局)
王磊(市总工会)
祝柏钢(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
委员:沈文祥(市委组织部)
张育宝(市总工会)
巫永生(市人力社保局)
郦一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徐水培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调整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成员
主席:王伯安(市人力社保局)
副主席:徐水培(市人力社保局)
王磊(市总工会)
祝柏钢(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
赵晖(市工商联、市总商会)
成员:傅作贤(市人力社保局)
张育宝(市总工会)
郦一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
施弋闻(市工商联、市总商会)
谢国良(市人力社保局)
巫永生(市人力社保局)
协调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徐水培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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