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主要集中在外环线北侧地区;
苗木:加强管理、组织销售、控制发展;
西甜瓜、青饲玉米:主要集中在月浦、罗店、罗泾地区。
畜牧生产:郊环线以南为禁止养殖区,郊环线以北及长兴、横沙两岛为控制养殖区。禁止养殖区内现有的养殖场要限期关闭。控制养殖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逐步关闭小型畜禽场,集约化畜禽场控制在38个以内,异地养殖场新增6-11个;
水产生产:水产养殖以长兴、横沙和罗泾北部沿江地区为重点区域,其余地区的淡水养殖将逐步退出;长江、海洋捕捞业规模逐步压缩,保留部分传统作业;稳定以河蟹养殖为主的市外养殖基地。
食用菌生产: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品种质量,逐步拓展国外市场。
六、主要工作
(一)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
一是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挖潜种足,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全面落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二是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制定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中低产田改造,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要依靠科技,全面推广优质品种, 建立优质高产生产示范基地,开展生产技术培训,健全病虫测报体系,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规范土地流转,保护农民利益
2005年全区农业规模经营面积力争达到10.5万亩,比上年增加2万亩,占农业用地的65.5%。重点在粮田和果树上扩大规模经营面积。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宝山的实际,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加快推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注重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及合同管理。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指导和监督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农民权益的保障;化解土地承包和流转中产生的矛盾,加强管理,使土地承包和流转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
一要巩固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培育、扶持、发展,目前,已建成了有一定规模的五大农业龙头企业,对全区的农业生产,特别是规模经营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005年五大龙头企业的种养业规模要达到5.5万亩,销售产值力争达到4亿元。
二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005年,准备成立4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实行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营销,提高生产、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