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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开展宝山区第十四届“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开展宝山区第十四届“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宝府办〔2004〕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宝山区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的《关于认真开展宝山区第十四届“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认真开展宝山区第十四届“119消防日”
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

  今年11月9日是上海市第十四届“119消防日”,为了使本届“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深入群众、面向社会、影响深远,宝山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消防法》为主线,以提高宝山地区抗御火灾的整体实力为目标,坚持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消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四进”工作,不断强化宝山地区消防安全的综合能力,逐步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的部署,为了配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今年上海市第十四届“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为“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
  三、活动安排
  (一)11月9日(星期日)
  1、设置“119消防日”活动主会场
  ①主会场地址:宝山区文化活动中心广场
  ②主会场会标:上海市第十四届“119消防日”和“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主题会标
  2、设置现场科普咨询
  为烘托主会场气氛,除在主会场小区及周边道路,挂标语、横幅、彩旗之外,在主会场内设置家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常识、消防法规以及居民家庭初起火灾扑救技能等科普咨询活动,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单。
  (二)11月1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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