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前期动迁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后,前期动迁责任单位必须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
(六)前期动迁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拆迁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承诺制度”和“拆迁监督制度”。做到依法办事、程序规范、文明拆迁、高效管理,切实化解动迁工作中的矛盾,为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从突破问题和矛盾入手,切实加快重大工程建设前期动迁的推进速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都要把重大工程建设前期动迁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要将加快重大工程前期动迁推进速度的重要性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合起来。要将加快重大工程前期动迁推进速度的必要性与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速发展,加快变样”总体目标结合起来。对前期动迁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加以研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解决对策,狠抓落实。
(二)完善机制,创新思维。在重大工程前期动迁过程中,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要按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起房源筹措、调配的有效机制,坚持区内与区外相结合,建、购、改相结合,真正做到动迁房源到位,调配使用合理;二是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资金的筹措落实是顺利推进动拆迁工作十分重要的前提,必须确保动迁居民补偿费用及时到位;三是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前期动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级领导要积极主动地深入到动迁第一线加以协调解决,推动动拆迁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四是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单纯审批和落实责任结合起来,变审批为服务,要简化办事程序,减少流转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能,设立“绿色通道”给予重大工程办事优先、便捷的服务。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前期动迁速度,须全区上下同心协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针对重大工程前期动迁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责任部门近期内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1、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作为区政府主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切实加强重大工程建设前期动迁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管理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定期组织召开由各动迁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区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重大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对重大工程建设前期动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