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迎接第四届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本次整治活动贯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区建委总牵头,各乡、镇、街道对属地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委、办、局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本行业、本部门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同时为进一步扩大整治影响和效果,各乡、镇、街道要将整治任务延伸到村、居委会,以及农村公路、道路两侧的环境整治。
  四、时间节点
  本次整治工作从9月27日起至10月10日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摸底阶段、全面整治阶段、检查整改阶段。
  (一)整治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9月27、28日)。由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委、办、局按照整治内容和重点,依据责任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环境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制订整治方案、确定整治项目的时间节点。
  2、全面整治阶段(9月29日至10月7日)。由各委、办、局负责行业管理整治任务,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的环境整治任务和协调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完成。
  3、检查整改阶段(10月8日至10日)
  (1)10月8、9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区建委牵头会同市容、城管等部门,根据整治标准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2)10月8日至10日为整改阶段。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应边检查验收、边进行整改,在10月10日完成整改工作,全部整治改造全面达标。
  (二)整治工作安排
  市政道路:
  1、抓好道路养护专项整治和日常养护管理。(1)对东城区道路进行整治,主要通过养护手段对全线路面及其道路附属设施进行整修。做到路面平整无坑塘、人行道板平整无翘动、设施完好整洁。整治重点道路为:友谊支路、永清路、牡丹江路、宝杨路、海江路等。(2)对月浦公园地区周边道路进行专项整治。整治重点道路为:江杨路、龙镇路、宝泉路、四元路、德都路等。(3)对罗店地区管辖道路进行整治。(4)抓好管辖区域内“五纵、七横”道路整治;五纵:沪太路、潘泾路、共和新路-蕰川路、江杨路、逸仙路-同济路;七横:长江路-长江西路、外环线(泰和路)、宝杨路、友谊路、郊环线(富锦路)、月罗路、石太路。
  2、抓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1)加强掘路审批与施工管理,10月22日前停办重点区域掘路审批手续;(2)强化文明施工督查(包括市、区重大工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3)加强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