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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和值班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和值班等工作的通知
(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宝府办〔2004〕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地区稳定,使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幸福、祥和的节日,经区政府研究,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和值班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切实落实整改
  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本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责任,严格管理,落实措施,进一步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区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的现状,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研究制订针对性措施和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扎实地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要同本区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推进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国庆节前,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领导要带头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口检查,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安全。
  安全检查要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为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督促,严格检查,认真抓好“回头查”,切实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节日期间,各游览景点要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监控设施,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举办大型文体、商贸活动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安全有序地组织各项活动。要事先通报当地公安机关,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各商场、宾馆、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切实加强安全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对在建的施工工地开展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电器设备等。对沿街的广告牌、霓虹灯、通讯收发装置等悬挂和架设物,归属部门要负责检查。对发现的危险隐患,必须迅速采取临时加固或拆除等措施,以确保安全。公路、水运等交通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车站、码头、港口及运输器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营。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的单位,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现场的监督监控。对设备、设施的开、停,务必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操作。对危险化学物品,尤其是剧毒物品,各单位必须加强保管,严格遵守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二、及时排摸不稳定因素,做好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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