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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本区推进农民居住集中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本区推进农民居住集中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宝府办〔2004〕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宅基地置换”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民居住集中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快我区农民居住集中试点工作进程,实现我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全面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推进农民居住集中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召集人:陈升平 副区长
  召 集 人:潘卫国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 英 区计委主任
  成   员:常积林 区政研室主任    陈智敏 区经委主任
  杨卫国 区建委主任     潘玉林 区农委主任
  周建军 区规划局局长    朱礼福 区房地局局长
  仇小平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吴鸣晨 区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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