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山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宝府办〔2004〕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加强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上海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宝山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我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我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研究确定我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专项计划和措施;指导落实我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重点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斯福民 副区长
成 员:龚烨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牛长海 区计委副主任
彭 江 区政研室副主任 黄志刚 区经委主任助理
俞 晟 区商委副主任 杭建萍 区外经委副主任
王永新 区农委副主任 邵雷明 区建委副主任
王飞彪 区科委调研员 严鲤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友钟 区人事局副局长 仇小平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毛玉兴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仕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金钦英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步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士华 区卫生局局长 顾 斌 区规划局副局长
陶国强 区协作办主任 朱建超 区协作办副主任
丁连贵 工商宝山分局副局长 陈 岸 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栾国强 区工商联副会长 徐连发 杨行镇副镇长
杨宝根 月浦镇副镇长 朱伟吉 罗泾镇副镇长
丁顺强 罗店镇副镇长 李志强 顾村镇副镇长
陈志奎 大场镇副镇长 王渠华 庙行镇副镇长
张惠彬 淞南镇副镇长 朱顺兴 高境镇副镇长
周坤明 长兴乡副乡长 方永法 横沙乡副乡长
张跃进 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伯振 海滨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正刚 吴淞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陆惠平 泗塘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施才法 通河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