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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山区房屋拆迁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山区房屋拆迁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宝府办〔2004〕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拆迁行为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房屋拆迁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如下:
召集人:陈升平 副区长
成 员:朱礼福 区房地局局长 何以琴 区监察委主任
杨卫国 区建委主任 尹有良 区综治办主任
王爱芬 区市容局局长 陈 忠 区信访办主任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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