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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04年宝山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述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参与。
  三、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以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并以此带动和深化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以及厂务公开和公共事务公开。
  (一)继续推进区政府政务公开。按照中纪委关于在县级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继续稳步推进区级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一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注重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突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区政府重大事项为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是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审批情况的事权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情况、大额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和政府重要物资采购情况等的财权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等情况的人事权公开。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信息委协助,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
  (二)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继续规范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结合乡、镇、街道机关政风评议,进一步确立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规范公开程序,完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法,并注重效果,提高质量。
  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的延伸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办事项目,要以政务公开《告知单》的形式公开到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告知单》存放栏。
  此项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乡、镇、街道具体实施。
  (三)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机关“三告知”制度。在行政执法部门中继续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三告知”制度,切实做到将执法的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义务、执法部门的工作纪律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在执法文书中。要将“三告知”制度纳入业务工作中,并予以落实。
  此项工作由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实施。
  (四)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扩大政务公开的效果。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资源,把政府各部门更多的办事情况,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度措施等内容及时、全面的向群众和社会进行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网上办事、网上查询和网上投诉,同时要加强网上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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