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组织实施,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参与。
(四)继续巩固其它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把收费审批关。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报刊散滥治理的规定。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围绕改善经济建设环境来开展,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问题。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以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道路站点工作为契机,严格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的行为。要继续做好清理代币购物券(卡)的工作,严肃查处制售、发放、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的行为。
此项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分别是:区政研室、区物价局、区建委、区商委。
(五)加强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要按照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有些基层所站和“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解决有些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组织实施。
二、组织群众开展评议,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扎实开展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测评。要坚持以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作为民主测评活动的重点,继续在市、区确定的26个部门和行业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测评工作要贯彻“群众满意”为标准,把评价权交给群众。通过测评,督促部门和行业注重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关切群众冷暖,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抓出成效。要完善测评办法,增强测评的准确性。加强测评调查的针对性,推动各被测评部门以良好的政风行风取信于民。
(二)继续开展对乡、镇机关的政风评议。今年主要对横沙乡、长兴乡、高境镇、庙行镇、淞南镇、杨行镇6个乡、镇的机关开展政风民主评议。在政风评议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切实解决基层单位和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要重点抓好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并注重评议效果。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把纠风工作和政风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逐步形成纠、建、评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