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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妇联等五单位关于2004年宝山区“百万家庭网上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妇联等五单位关于2004年宝山区“百万家庭网上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四年四月六日 宝府办〔2004〕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妇联、区信息委、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科协等5单位拟订的《关于2004年宝山区“百万家庭网上行”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04年宝山区“百万家庭网上行”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市有关部门的规定,2004年宝山区“百万家庭网上行”活动,在全面完成2003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和业已形成的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该项活动,充分展现活动的潜在效应和整体效应。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妇联等四部门〈宝山区“百万家庭网上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府办〔2003〕16号),我区要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对社区3万名居民的信息化培训,2003年我区已完成了对10580名学员的培训,2004年要确保对10000名社区居民进行信息技术知识培训(仍以取得合格证书为准,详见分解表)。
  二、职责分解
  宝山区“百万家庭网上行”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不作变动,相关人员如工作调动,则由该单位分管领导自然替补,各乡、镇、街道成立的推进小组可根据去年活动开展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由各乡、镇、街道决定)。
  (一)区“百万家庭网上行”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逐步形成的管理规范的基础上,从培训的引导转向监督,监督基层推进小组做好工作统计、情况收集、材料汇总等工作;确保“百万家庭网上行”沟通渠道畅通;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区妇联:继续发挥《宝山区“百万家庭网上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中的系统资源优势和主导协调作用,做好以社区妇女为主的学员组织发动工作,牵头协调活动和宣传报道工作。
  区信息委:加强《方案》实施的专业化管理和引导,负责与市信息协会等部门的协调,重点负责教师培训、培训点论证、教学质量等管理工作。
  区文明办:继续将信息文明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序列,成为文明小区的创建内容,按照文明小区的创建和评选的信息化标准,推动市级文明小区率先实现信息化普及目标,成为该活动推进的带头人。
  区科协:将“百万家庭网上行”作为一项群众性实践活动,纳入社区科普建设,创导科普特色家庭、科普楼组、科普社区评定的信息化能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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