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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3――2005年)的通知

  依靠“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在各街道和小区,组织一支比较完善的有一定数量的疾病预防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2、卫生监督网络
  重点建设区卫生监督网络,完善总所及5个分所的建设,形成1个总所和5个分所连接社区卫生监督员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水平和监督能力。在2003年完成网上办事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建设,增配必要的监督装备,提高监督能力。
  3、医疗救治网络
  以区域医疗中心(包括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接,并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三级医疗救治网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隔离留观室,平时作为普通病房使用,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则作为专用隔离病房。
  2003-2004年,全区综合性医疗机构分批建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专用门诊。
  4、区“120”急救中心的建设
  区医疗急救中心与三级医疗救治联网,及时收集信息,迅速反应,确保6-8分钟到达目的地。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领导
  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对未按要求落实措施和完成任务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健全公共卫生法规规章,依法加强监管
  围绕重点推进和优先实施的领域,认真学习有关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法定程序,提高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强化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积极响应市、区县卫生监督垂直管理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执法装备,确保经费投入和队伍编制。建立对公共卫生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执法相对人的法制教育,强化对有关卫生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制约机制。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公共卫生依法治理。
  (三)改革公共卫生投融资机制
  在保证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经费的同时,改革公共卫生投融资机制,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盘活存量和社会投入等多元化投入格局,确保疾病监测、传染病治疗、卫生执法等公共卫生核心业务的运行经费,努力实现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的收入不低于全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水平。积极探索公共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公共卫生机构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和收费行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益。逐步提高社区预防保健经费,到2004年达到每个户籍居民每年14元,2005年20元,常住外来人口在2004年达到7元/人,2005年达到1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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