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宝府〔2004〕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作出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国务院《决定》)。市政府于今年3月18日下发了《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做好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04〕11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
国务院《决定》和沪府发〔2004〕11号文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本区安全生产保持较为平稳的态势,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一般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今年一季度共发生8起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死亡8人,一些行业和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所以,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为宝山的发展创造安全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一)建立完善区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将原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整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委员会负责规划、研究、部署、决定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要进一步加强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并在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予以落实。
(二)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随着大量无主管部门的中小企业的出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矛盾、新问题。为此,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网络,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执法力量。切实做到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