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
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在本计划中承担具体指标任务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从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予以保证和支持。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对实施本计划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各条各块要抓紧各个环节的工作启动,抓好试点,总结经验,讲求实效。
(三)政策推进,法制保障
健康城区的各项建设和管理都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支持性政策,作为实施本计划的制度保障;要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和专业管理的有机结合;要建立有效的内外监督机制,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要加快相关立法调研,提高法治水平。同时,探索将健康城区建设中的责任、义务加以规范化,促进市民成为健康城区建设的主体,实现权利和义务对等。
(四)广泛宣传,弘扬新风
要围绕宝山新城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2010年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结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培育“敢为人先,永不懈怠”的新时代宝山人精神,加大宣传发动和舆论监督力度,树立典范,弘扬新风。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特点和优势,积极配合健康城区建设每一阶段的工作,开展各项公益宣传、知识普及、新闻报道和专题讨论,突出重点,优化选题。要通过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建设健康城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未来三年的行动目标,增强对建设健康城区发展前景的信心。
(五)全民参与,营造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社区为载体,通过组织各类全民性的活动,使建设健康城区的理念深入社区、深入人心。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把全面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市民参与程度作为建设健康城市运作机制的重要内容。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集示范、激励和警示、监督于一体,单位、市民的自主、自治、自律与政府的引导、管理、推动相结合的社会参与机制。要将健康城区建设与重大环境纪念日、疾病预防日、一年一度的“爱国卫生月”和“使世界清洁起来”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市民群众参与各项公益活动,营造从我做起的社会氛围。
(六)完善网络,培养队伍
要充分利用和积极扶持各类城市卫生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市民巡访团的作用,以群众教育群众的方式,推动更多的市民关心城市的公共卫生状况和环境状况,并从自身做起,努力改变影响城市健康的不利因素。要加强各级爱卫机构的组织建设、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公益卫生服务的投入,扶持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的发展,不断开发其市场综合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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