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宝山政府门户网上开设街道(乡镇)领导信箱的通知
(宝府办〔200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韩正市长关于在街道(乡镇)开设领导信箱的指示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府网站上开设街道(乡镇)领导信箱的通知》精神,本区各街道、部分乡、镇要在1月15日之前在宝山政府门户网上开通领导信箱。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领导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在政府门户网上开设街道(乡镇)领导信箱是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推进政府工作职能、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抓好。
二、在宝山政府门户网上开设领导信箱的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条件,切实搞好后台的运行维护和响应,切实搞好部分的运行维护和响应,制定收、转、办、复的制度规范,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市民在领导信箱中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等法律法规,及时予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或尚无条件解决的,要做好回复和解释工作。
三、设立街道(乡镇)领导信箱的有关制作网页、开设领导电子邮箱等技术工作,由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负责。信箱的开启、信件的阅处反馈等均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并指定专人承办。
四、2005年1月15日前在宝山政府门户网上完成街道、部分乡、镇领导信箱开通工作,春节前完成其余乡、镇领导信箱开通工作。宝山政府门户网要做好信箱开通的技术工作,各街道、乡、镇要按照宝山政府门户网站开通街道(乡镇)领导信箱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街道主任、副主任,乡、镇长及副乡、镇长的领导分工,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领导信箱维护责任人名单,并务必在1月8日之前提供给政府门户网站。
五、为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有关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钱静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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