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交通:加强文明行路、文明停车的宣传、教育,设置自行车、机动车停放点和公交候车亭,规范自行车、机动车停放行为,倡导市民遵守“七不规范”,规范道路交通的行、驻行为,维护文明交通形象。
7、城管:整治 “六乱”、“六摊”现象;杜绝跨门营业,维护道路设施完好和道路景观美观。
(二)景观道路标准
景观道路建设要充分体现造景、塑形、美观的建设理念,通过对道路景观道路的建设,使绿化绿地成荫、成景、绚丽;建筑立面清新、整洁、靓丽;标志标线清晰、规范、醒目;店招广告统一、文明、美观的目标,道路整体体现美观、靓丽、成景的环境面貌。
1、道路:保持平整无坑塘、线形流畅、排水畅通,人行道彩板色彩和谐,辅助设施整洁完好。公路路肩无杂草、排水设施畅通。
2、绿化:沿途行道树成荫,绿化成景,无死株、缺株,树穴铺设盖板或地被。绿地内植物造景,两季有花,无空秃和杂草。植物长势良好无病虫害。绿化带保持宽度及整洁,绿化连线成片。
3、水系:道路沿途排水沟、河道水源清洁无污染,无垃圾。
4、清扫:道路清扫及时,环境清洁,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渣土,人行道及公路软路肩无杂草。
5、建筑:拆除道路两侧影响市容景观的违章建筑及危房、围墙。清洁道路两侧陈旧的建筑立面及围墙。广告、招牌、遮阳棚设置统一规格、样式;规范店门面设计,改造卷帘门。
6、市容:改造路灯,布置景观灯光,改造公交候车亭灯光,有条件的路段设置规范的反光道路家具等设施。
7、交通:设置自行车、机动车停放点和公交候车亭,规范自行车、机动车停放行为,倡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维护文明交通形象。
8、城管:整治 “六乱”、“六摊”现象,取缔道路沿线的建材、旧家具、杂物、废品收购堆场等;杜绝跨门营业,维护道路设施完好和道路景观。
四、职责分工
(一)区建委是创建“文明样板路”、“景观道路”的牵头、协调组织单位
1、牵头组织文明样板路的评比、考核工作。
2、负责创建工作方案的制订、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创建单位。
3、按创建工作方案、节点目标、任务要求,督促、指导各单位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度、取得的成果及存在问题,开展协调工作。
5、运用专题简报等形式通报创建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