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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宝山区创建文明样板路和景观道路实施意见的通知

  9、真陈路(陈太路-九龙沟);
  10、富民沙路(码头-丰乐路)。
  (二)创建20条景观道路
  1、永清路(宝杨路-淞宝路);
  2、淞宝路(牡丹江路-永清路);
  3、盘古路(同济路-江堤);
  4、淞滨路(牡丹江路-淞滨支路);
  5、双城路(塘后路-同济路;)
  6、同济路(吴淞大桥-富锦路);
  7、水产路(永清路-跨线桥);
  8、共和新路(共康路-蕰川路);
  9、长江路(逸仙路-长江南路);
  10、长江西路(长江南路-共和新路);
  11、沪太路(汶水路-塘桥);
  12、逸仙路(崇明大厦-吴淞大桥);
  13、外环线(江堤-区界);
  14、爱晖路(共江路-蕰藻浜);
  15、江杨南路(蕰藻浜-殷高西路);
  16、漠河路(同济路-东林路);
  17、东林路(宝杨路-漠河路);
  18、密山路(友谊路-友谊支路);
  19、郊环线(同济路-区界);
  20、蕰川路(蕰藻浜-石太路)。
  三、创建标准
  (一)文明样板路标准
  文明样板路建设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文明向上的理念,通过对道路环境的整治,使道路路面通畅、整洁;市政设施完好、清洁;道路两侧(视线内)市容无“六乱、六摊”现象;绿化、绿地植物茂盛、干净;标志标线清晰、规范;店招广告统一、文明。道路整体体现文明、和谐、舒适的环境面貌。
  1、道路:设施齐全、完好,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并达到“一平、四无、一新”标准(即:道路平整,无下水道阻塞和晴天积水、无人行道和侧平石缺损、无违章占路和搭建、无路名牌歪斜、缺损和污垢,车行隔离栏和人行道护拦人行道油漆一新);桥梁设施齐全、结构完好、标志齐全、桥台接坡无跳车。
  2、绿化:道路两侧行道树无死枝、缺枝、病虫害,行道树规格基本统一、高度基本一致。树穴铺设盖板或地被。绿地内植物造景,四季有花,无空秃和杂草。绿化隔离带植物长势良好,隔离设施完好、清洁。
  3、施工:道路、绿化施工遵守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期间避让交通高峰,保证道路畅通,作业面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4、清扫:道路清扫及时,环境清洁,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渣土,人行道及公路软路肩上无杂草。
  5、建筑:道路两侧无影响城市道路景观的违章建筑和危房,旧建筑刷新、立面清洗干净;广告、招牌、遮阳棚设置统一规格、样式;规范店门面设计,改造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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