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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宝山区创建文明样板路和景观道路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宝山区创建文明样板路和景观道路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05〕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我区在道路环境整治上加大了建设力度,城乡道路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在连续两年开展百路环境整治活动中一批设施完好、路面清洁、车道畅通、绿树成荫、店面整洁的道路脱颖而出。为了进一步巩固百路环境整治成果,创建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文明样板路和景观道路,按照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坚定信念,扎实工作,胜利实现“三年中变样”目标的总体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区建委拟订的《宝山区创建文明样板路和景观道路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宝山区创建文明样板路和景观道路的实施意见

  按照区委、区政府“三个变样”和“两个显著”的要求,近年来,我区在道路环境整治上加大了建设力度,城乡道路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在连续两年开展百路环境整治活动中,一批设施完好、路面清洁、车道畅通、绿树成荫、店面整洁的道路脱颖而出,为提升宝山城市形象,加快宝山的经济社会大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但是,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在应对社会发展对城市管理不断提出的新要求,以及适应人民群众对提高城市形象不断增强的愿望上,城乡道路环境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道路景观面貌品位不高;“六乱、六摊”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影响交通的乱停车行为还须加大治理力度;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我区城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道路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城乡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需要我们在实现“三年中变样,五年大变样”的进程中一一加以解决。
  今年是实现“三年中变样”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在前两年开展“百路环境整治”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坚定信念,扎实工作,胜利实现“三年中变样”目标的总体要求,创建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目标的文明样板路和景观道路。要在道路建设和管理中积极开创新起点,抓出新成效,实现新突破。通过努力,让宝山形象提升档次,让人民群众满意,使全区道路环境整体水平实现新跨越,实现“三年大变样”目标。
  一、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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