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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宝府办〔200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摸清自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的人口总量、结构及居住等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并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相对准确的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7号)精神,决定在2005年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现就做好本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这次人口抽样调查涉及全区各乡、镇、街道。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如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点。
  二、关于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调查任务,成立宝山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这次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宝山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区统计局负责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支持有关工作。
  三、关于调查的工作人员和所需经费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选调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还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其他工作人员。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搞好工作人员的选调和招聘。开展调查所需的经费,按照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二OO五年四月一日

  附:
宝山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斯福民  副区长
  副组长:龚烨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雅芳  区统计局局长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 琴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阎志军  区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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