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宝山区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年-2015年)的通知
(宝府办〔2005〕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爱卫会、区计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市容局、区水务局等七部门联合拟订的《宝山区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年-2015年)》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四月五日
宝山区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年-2015年)
血吸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传染病。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的艰苦努力,宝山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下简称血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04年全区已连续29年无内源性血吸虫病急性感染,无阳性钉螺,连续20年巩固了全区消灭血吸虫病的成果。但是,近年来全国部分省、市血吸虫病疫情出现回升,长江流域有钉螺扩散的趋势,各种水生植物、漂浮物流入本区,人口流动频繁,来自疫区和本市外出到疫区返沪人员中时有血吸虫病人检出。因此,本区再次发生内源性血吸虫病的危险因素依然存在。
为加强本区血吸虫病的预防控制,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14号)和《上海市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年-2015年》(沪府办发[2004]6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的血防工作方针,以严防外来传染源的传播为重点,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血防监测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内源性血吸虫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